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生产,安全生产,实施爆破“一体化”,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和《爆破安全规程(GB6 722-20xx)》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所属矿区的爆破施工工程,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和地址
1、工程名称:武川县奎素金矿区1号脉
2、工程地址:内蒙古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中后河岩金选厂
二、承包爆破施工工程的方式和范围
1、甲方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探)矿许 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同意乙方承包。
2、乙方以其企业法人资质,营业执照许可证范围生产经营,自愿承包甲方在西乌兰不浪镇中后河岩金选厂采区内全部的掘进和采矿爆破施工工程。
三、合同期限:
承包为一年,从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9日止。
四、承包爆破施工工程价款的计算及支付方式、期限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年、月爆破作业计划,火工品品种以及用量的价款,同时支付乙方人员工资及技术服务费,1名爆破员每月4000元,一名安全员每月4000元,2名库管每名每月20xx元,(餐饮住宿由甲方负责)计120xx元,技术服务费每月28000元,共计40000元。
2、合同期限为一年,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停工,技术服务费照常支付,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甲方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探)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照。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年、月爆破作业计划和火工品的品种和用量,提供施工方案。在爆破施工前七天确定火工品的品种和用量,预付乙方每月购买火工品的价款,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审验证照,审批、储存、运输、管理火工器材。
3、甲方负责采区内布孔穿孔作业方案的实施,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与施工单位约定,乙方不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爆破施工及安全使用,并负责爆破区域的人员撤离,安全警戒。巷道和工作面的排险工作由甲方负责,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残炮、哑炮的排除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在排渣过程中如发现被碎石掩埋的盲炮,甲方人员必须及时通知乙方人员排除。甲方人员必须在炮烟散完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否则一切后果甲方自行负责。
5、甲方保证乙方炸药库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任务
1、乙方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及相关爆破人员的证照齐全。
2、乙方人员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 722-20xx)》操作施工,结合爆破工程的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方案。
3、乙方配备1名爆破人员,1名安全人员,2名库管人员,严格执行《危爆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因甲方洞采工作面增加,需要乙方增加爆破人员、安全员等,由甲方按照所增加的人员工资每人每月4000元,(餐饮住宿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如甲方施工工作面增加,工作量加大,却不要求乙方增派人员,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领导汇报,由乙方决定增派人员工资按每人每月4000元收取,但不得增加甲方技术服务费用。甲方应无条件接受。否则,影响甲方的施工和进度,以及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4、因甲方设备陈旧或安全检查不到位,使乙方人员在上下井或施工过程中,发生非爆破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爆破对矿区周边环境造成的有害效应,乙方概不负责,责任由甲方负责。
6、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不具备爆破条件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乙方有权拒绝爆破作业,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因政策或政府部门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但不得相互影响对方生产施工。若协商不成,向武川县人民法院诉讼,依法解决。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20万元。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20万元。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信守本协议,诚实履行,不得恶意曲解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县公安局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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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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