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安排
20xx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6周年。3月12日是我国第39个植树节,我们要紧紧围绕“创建森林县城,打造美丽”的主题,以我县建设美丽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森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卫生县城为契机,大力实施城乡绿化提升,突出全民发动、全民植树、全民爱绿护绿,打造绿色城镇,加快推进森林建设步伐。今年全县义务植树任务53万工日,完成植树214万株,广泛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二、实施意见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莆田行动纲领》要求,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一要精心组织义务植树月系列活动,“3·12”植树节期间开展县委、县政府领导带头参加的党政军民义务植树活动。二要创新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把义务植树与我县建设美丽和“五城同创、六项整治”相结合,广泛开展种植纪念树(纪念林)、捐建公园绿地、保护生态公益林、认养古树名木等林木绿地认建认养(认管)活动。三要加强义务植树点建设,要求每个乡镇(街道)结合“四绿”工程建设、文旦柚基地和油茶基地建设的有利时机,新建1处以上义务植树点(基地)。及早谋划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植树点和接待社会参与林木绿地认建认养项目,认真填报两个联系表(附件2),并于1月20日前送县绿化办汇总。四要实行义务植树属地管理,统一义务植树的统计口径,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义务植树登记卡的登记工作,加强绿化成果的统计和考核管理。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大力营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抓住3·12植树节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介,或利用板报、宣传标语、短信、微信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义务植树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义务植树先进典型,宣传造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创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森林县城、幸福家园、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宣传义务植树在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森林和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强大推动作用。县广电局、记者站、今报记者要深入现场,做好造林绿化宣传报道工作,积极推动全县今年造林绿化任务顺利完成。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推进力度。
一是城市、村镇(庄)、通道绿化。利用“生态宜居战役攻坚”为契机,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促进“身边增绿”工程建设。注重建设片林(特别是乡土树种为主的片林)、森林公园,加大城市林带厚度;村镇要注重建设乡村公园和“四旁”绿化,积极创建“绿色村镇”、“绿色村庄”、“绿色园区”、“绿色单位(小区)”“绿色校园”、“绿色军营”,特别是水系绿化和绿色村庄;通道注重抓好国省干道、高速路、铁路两侧绿化,打造“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森林景观。二是“三带一区”建设。重点抓好以沙(泥)岸人工造林和林带修复为主的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乡村生态景观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环城一重山建设,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和森林景观效果。三是人工造林更新。注重抓好文旦柚基地和油茶基地建设及珍贵用材树种造林,落实“三个必造”,即:上年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的必须通过等面积以上荒山或非规划林地造林予以补充(占用沿海基干林带的,必须在同区位的荒山或非规划林地造林补充),扩大森林面积,进一步提高绿化水平,增强森林保护力度。四是抓示范,新建一批绿化精品工程,突出抓好滨海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带、仙港大道工业走廊示范带、北部山区富美乡村示范带等重点区域的绿化美化,广泛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家园”活动。
(四)建章立制,考评督查,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建立周报、月报制度。要按照“一周一调度”的要求,义务植树从20xx年3月份开始,至任务完成止每周周日下午5:00前报送。各级各部门在开展绿化当天(最迟不超过2天)将有关照片和文字信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报送县绿化办,同时将有关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影像资料、书面总结、义务植树表、卡报送县绿化办,由县绿化办汇总上报市绿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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