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在发生工伤,经住院治疗现已出院。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1、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工伤医疗补助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伤残就业补助金、后续医疗、医药费等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协议签订日起天内。
2、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甲乙双方终结有关补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职责,同时,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及补偿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诉讼等权利。
3、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所有发生的事情(包括身体出现任何问题等)均与甲方无关。本协议资料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时间:
乙方:
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