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服务教育教学为宗旨,规范管理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预算制度和资金支付管理,创设与海门教育事业高位走强相适应的集中支付平台,进一步做好资金集中支付的监督与服务工作。努力践行“强毅力行、追求卓越”的海门教育精神,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名市”而奋斗。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深入学习政策法规,提升政治业务素养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预算法》、《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财经管理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切实贯彻落实“海门教育行风准则”,规范管理和工作行为,维护教育和机关形象。不断钻研会计业务,提高会计业务知识水平和操作能力,勤于学习善于总结,争取发表专业论文2篇。
2.充分强化预算职能,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支付中心对学校预算的管理,保障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以细化的预算为依据,对资金集中支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不断加大资金支付的监管力度,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使资金支出更透明、规范、合理、合法。
3.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科学管理,优化工作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主为事前指导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实现优质高效服务。
(1)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深刻领会财政、会计、税务、纪检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及时向学校做好相关政策规定、开支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增强学校在财务工作中执行政策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开支标准,把指导监督贯穿于服务工作的始终。及时记录有关监控数据信息,做好动态跟踪,并对有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继续加强对直属学校会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编写财务问答,为学校财务后勤人员提供方便。
(4)对内部岗位试行轮岗制,以期平衡工作量、培养多面手、力促廉洁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