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负责保卫科的组织领导工作,主持科室会议、讨论、研究、计划、布置、检查、督促、总结全科室的工作。
2、负责落实上级机关有关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和重要会议与文件精神。
3、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保卫工作的有关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关心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为教学、科研及生活工作服务。
4、布置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5、深入各部门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发现好的典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对保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
6、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时,亲临现场,指导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和处理事故,并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7、领导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开展工作,定期召开治保会议,互通情况,布置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
8、领导校卫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维护校内治安工作的积极作用。
9、协助国家机关做好校内的国家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0、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
11、完成分院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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