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南充市20xx年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会召开,为精准把握突发事件报送工作,我市实行突发事件“十个必报”。
会议现场听取了市辖三区政府及交通、消防、燃气、环保、交警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20xx年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市应急办要求,为精准把握突发事件报送工作,我市实行突发事件“十个必报”,各地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送工作有关规定和纪律,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市突发事件“十个必报”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较大以上的突发事件必报;在敏感时间节点、敏感人员和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突发事件必报;发生恐怖袭击、恶性刑事治安案件、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和触及信访维稳“三条底线”(冲击党政机关、堵路堵桥、打砸抢烧)等性质恶劣的突发事件必报;发生集访非访或网上串联炒作、个人极端事件、校园暴力事件以及“两抢一盗”等影响恶劣的突发事件必服;发生水上安全、建筑坍塌、危化品爆炸、火灾等事故且可能演变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事件必报;造成伤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轻伤1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必报;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瘫痪和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故障及文教、卫生等其他重点领域已经或可能发生的威胁城市生命线的事件必报;已被媒体报道,对有炒点、可能会被媒体报道并发酵的敏感信息必报;国、省、市重大政策出台初期很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相邻市(县)发生的重大以上事件且可能对我市引发负面舆情和社会影响的必报;以及相关特殊突发情况必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