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物中毒的界定:
在同一天入园的孩子,在同一时间段发生类似的不良反应达5人及以上的。
二、食物中毒时间应急处理程序:
1、处理事件的组织:幼儿园、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幼儿园领导。
(2)区教育局。
(3)根据事件的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理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幼儿园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食品间。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幼儿园领导负责安排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幼儿园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6)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查。如是食用园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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