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耒阳市金华学校
乙方: 学生家长
乙方经过咨询后,经甲方同意,决定将其孩子送入甲方就读 年级。
经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保障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正常、有序。
2、乙方预交学费后,甲方保证孩子在校读书有学位。
3、乙方所交的预交学费,属乙方自愿。甲方统一收取,统一管理使用,开学时由乙方抵本人孩子的学费。
4、甲方按物价局核实的收费标准实行一费制,做到不乱收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认同学校的教学理念,配合好学校搞好孩子的教育,培养孩子具有良好习惯。
2、乙方应按规定报到时间送孩子到校报到和办理入学手续,延迟者,学校将由其他学生补缺。
3、乙方因其他原因改读其他学校,必须在开学前一个星期(8月23日前)书面提出申请,由领导签字,否则,所交的预交学费甲方有权不退给乙方。
4、开学时,乙方按时足额交清孩子的学费、生活费、书本费等一切费用。
5、乙方所交的预交学费(含其他费用)只能是本人享受,不能转为其他学生,乙方的学位也不能让亲戚、朋友的小孩顶替。
三、本协议甲方代表签字代表学校,乙方代表签字代表乙方的父母、亲戚朋友和孩子本人。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耒阳市金华学校 乙方: 学生家长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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