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公办中小学1419所,其中农村中小学1395所,占全市总数的98.3%;全市共有中小学生388 968名,其中农村中小学生249 294名,占全市总数的64.1%。可见,我市教育工作的大头在农村。
现在,全市实有公办教师22 367人,其中农村15 937人,占全市的71.25%。其分布情况是:全市小学12 649人,其中农村10 225人,占全市的80.83%;全市初中7145人,其中农村5281人,占全市的73.91%;全市高中2573人,其中农村431人,占全市的16.75%。从这组数据不难看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也在农村。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得到加强,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教师学历层次进一步提升。截止到20xx年底,全市农村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9.53%,农村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7.66%,农村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82.16%;
二是农村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开展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的短期培训,农村初中英语教师口语强化培训等,缓解了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和英语教师短缺的问题。各县(市、区)也把教师继续教育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采用了多种有效方式对农村教师进行培训。
三是支援农村教育工作进一步拓展。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全市城镇中小学教师轮换任教工作意见》(晋市人字【20xx】74号),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列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并把此项工作与特级教师推荐、教师的评模推优、职称评定工作挂钩。截至目前,全市中小学离岗全职、在岗兼职、轮岗支教教师达1087人。各级教研机构还不定期组织教学能手、特级教师送教下乡,推进了优质教师资源的共享。
四是师德建设进一步规范。20xx年,市教育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评议和整改。利用市电视台“行风大家谈”、市广播电台“百姓热线”等平台,召集有关科室进行纠风热线解答。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了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各级中小学建立了师德记录档案、从社会上聘请了监督员。
五是聘用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市人事局、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工作的通知》(晋市人字【20xx】56号),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行。高平市教育局对原有的请销假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危重病人和其他无法继续执教的教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予以妥善安置。对聘任困难的教师进行再培训,仍无法返回教学岗位的实行转岗安置;
六是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形成。各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招聘各类具有教师资格的青年教师充实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20xx年以来,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89人,其中充实到农村中小学973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教师总量不足,部分学科教师短缺。从总体上看,我市现在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处于超编状态。但实际情况是:教师总量不足,部分学科教师短缺。调研中发现,我市目前大多数农村小学和初中英语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体育教师紧缺现象比较突出,高中信息技术教师也出现短缺。因国家没有明确标准,全市430所寄宿制学校普遍缺少生活教师,生活教师配备工作已成为寄宿制学校当务之急的一件大事。目前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性缺编情况是:农村小学1398人,农村初中376人,农村高中64人,合计1838人。
2. 教师年龄偏大,缺乏新鲜血液。年龄偏大问题在我市农村中小学较为普遍,尤其以小学更为突出。在农村教育工作实际中,年龄偏大并没有体现出经验丰富的优势,却更多地表现出对教育改革的淡漠、知识的老化和教学质量的下滑。
这种不合理的师资结构状况直接损害着农村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表现出我市农村与城市在教育发展方面的不均衡。同时,农村小学教师新生力量又得不到及时补充,导致我市农村学校教师年龄结构出现断层,为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3. 代课教师在岗不在编较多,正式教师在编不在岗的不少。在我市,目前农村中小学存在着两大倾向:一是在编不在岗教师487人,二是在岗不在编的雇用代课教师数1704人。
为数不少的在编不在岗教师的客观存在,不仅降低不了财政负担,而且加重了在岗教师的工作量,对在职教师队伍稳定还产生了负面影响,严重影响了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较多的在岗不在编的雇用代课教师的客观存在,是我市农村教育现实发展中的无奈之举,这一现象的长期存在直接关系着民生问题,关系到我市农村改革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严重影响着城乡教育的统筹发展和农村公共事业的建设。
4. 培训经费缺口较大,队伍素质有待提高。近年来,全市教育投入不断增长,但从结构上看仅仅是一种维持性的投入,发展性的投入水平还不高。省教育厅、财政厅(晋教计字【1998】40号文件)规定:“每年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不少于当地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5%,由财政部门在教育经费中专项安排,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稳定的、制度化的教师培训经费拨付机制,除了个别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市)能补充部分培训经费外,绝大部分县(市、区)还没有专门的教师培训经费,许多应该开展的培训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严重制约了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5. “民转公”教师成为“主力军”,队伍缺乏生机活力。调研中发现“民转公”教师在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约有5000余人,占三分之一,成为目前我市农村中小学的“主力军”。客观地说,这部分教师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为我市农村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今天仍在支撑着我市农村教育事业的大厦。
但是,他们中只有极少数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大多起点学历偏低、达标学历是通过后期进修培训取得,因此存在专业素质不高的缺憾。在强力推进课程改革的今天,他们中的大多数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表现为教学理念陈旧、教学方法落后、教育技术缺乏,甚至出现了上不了课的现象,学生不喜欢、家长不满意、社会不认可。可见,目前的“民转公”教师基础差、人数多、年龄偏大、知识老化,已成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四、问题的形成及原因分析
1. “账面超编,实际缺编”的原因。
(1)编制标准不合理。现行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是由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编制办于20__年联合制定的。制定于20__年的教师编制标准,因当时没有考虑到寄宿制学校对生活教师和工勤人员编制的客观需求。另外,本世纪初开始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新增部分学科,对专业教师的需求也有所增加,还有小学五年制向六年制过渡,企业学校移交地方等,较早制定的教师编制标准难以适应这种变化。因而,现行编制标准已经过时。表现为不切合农村教育实际、过于强调规模效益、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
(2)教师岗位编制挤占严重。在教师整体缺编的同时,学校实际缺编问题就更为突出。其主要原因是实际在岗教师的编制被非教学工作人员挤占。
在我市农村教师队伍中,在编不在岗的人数不少,调研中发现,虽然原因是方方面面的,但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一是长期重病、进修、产假;
二是下海做生意;
三是被有关部门借调或抽调。因此,教师编制岗位实际挤占严重,加剧了学校实际教师编制的短缺。
(3)教育投资短缺。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新体制实行以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投资短缺并没有
得到有效缓解。以县为主的新体制实际上是教育投资主体责任由乡镇向县级政府的一次转移。对于我市一些经济基础薄弱的县(区)而言,教师的工资始终是占据全县财政支出的最主要部分,有的更是“吃财政饭”,除了依靠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本身并无力负担全县的教育支出,农村教育投资因此处于短缺状态。由于县(区)级财力的紧张,地方政府尽可能地压缩教师编制,不少学校长期处于缺编难补的状态,教育部门依据实际需要提交的教师进编申请往往遭到财政部门的否决。经费短缺问题成为制约教师缺编问题的根本原因。
2. 小学教师知识老化的原因。
(1)“民转公”教师大多知识老化。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时,要求必须是1986年以前任教的民办教师,年轻教师多被辞退,留下来的教师普遍知识老化。
(2)中学的选拔抽调。农村初中教师紧缺,很多乡镇是从小学抽调-教师,其中大多是年轻和高学历的教师,这使得小学教师知识老化问题更显突出。
(3)小学教师停止补充。“民转公”教师知识老化,小学教师总体超编,堵塞了招聘毕业生充实小学教师队伍的进口,使得小学教师队伍引不入源头活水。
3. 代教人数多的原因。
(1)农村中小学在刚性的教师编制约束下,学校的教师数量无法满足学校教学的实际需要,为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学校只好雇用代课教师。
(2)“民转公”教师知识老化,自己的知识结构不能适应新课程要求,也无法让家长满意,加长疏于管理、市场的诱惑力、财政拨款的工资保障,一些“民转公”教师干脆选择了自费雇用代课教师“顶岗”。
(3)尽管在我市严格执行了教师资格制度,包括各类学校聘用临时代课教师也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作为前提条件之一,但我市目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已有34 747名,也就是说我市教育系统以外有12310名的教师储备资源,他们迫于就业压力,一些人把先步入代课教师行列作为一种临时选择。
4. 队伍缺乏活力的原因。
目前,我市农村中小学实行的是“一人、一编、一卡”的刚性编制管理。这一制度堵塞了教师正常流动的渠道,影响了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教育行政部门无法根据教育发展情况和教师水平发展情况合理配置教师。学校缺乏自主用人权力,学校管理教师职能弱化,想引进的没有办法引进,想淘汰的没有办法淘汰。教师的紧迫感和进取心逐渐淡漠,加上培训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终身学习体系尚不够完善,正常流动渠道又不畅通,队伍必然缺乏生机和活力。
五、对策与建议
1. 做好编制的重新核定工作。建议、市政府对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重新核定,实行动态管理的对策。重新核定编制,要充分考虑我市许多农村学校地处丘陵山区、教学点分散、教学班较多但每班学生少的实际,以教学班数量、课程设置和寄宿制学校实际为依据,以师生比为参照,科学、合理地核定教师编制,制定出台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定编办法。
2. 采用定向招录教师的办法。要充分考虑结构的合理性,把复合型教师作为今后农村小学阶段招录教师的重点;要实行定向招录,多招录一些愿意在农村长期工作的教师;要减少单向的行政措施,多采取双向承诺的招录措施,解决当前教师队伍在年龄、性别、学科上的布局结构不合理问题。建议、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农村教育实际,出台我市农村学校教师补充办法,形成在每个学年的第一学期前对农村学校补充一次新教师的制度,促进我市农村教师队伍结构的逐步改善。
3. 建立农村教师的退出机制。要高度重视当前农村中小学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代课教师这一突出问题,尽快建立不合格教师离开教育行业的退出机制。
从政府投入农村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农村教师分流安置专项经费”,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及必要的医疗服务,让那些不能适应素质教育要求而且难以提高自身水平的教师退出教师岗位,形成农村教师队伍的退出机制,为农村教师的补充和交流提供人员编制空间。落实(晋教人【20xx】41号五部委文件)精神,对在职教职工中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按文件要求实行内部退养,不再占用编制。对因长期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4. 加大教师培训和民办教育工作的力度。建议、市政府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责任,逐步加大对农村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并建立起相应的拨付、落实、监察制度,确保足额用于教师培训;要加强培训机构力量的整合,转变培训观念,变革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积极组织实施以“新理念、新技术、新课程”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农村中小学要建立完善教师师德师风和教书育人考评制度和教师师德档案,将思想品德和教书育人实绩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和评优奖励的主要依据。要构建开放的办学制度和运行机制,大力提倡社会办学,发展民办教育,加强教师交流,全面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活动,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健康发展。
5. 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要加强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推动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杜绝现有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借调、顶岗等现象,刹住教师队伍超编进人和在编不在岗等不正之风;要加强对农村教师的考核管理。建立科学的农村教师考核淘汰机制;对德、智、体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纪大、体弱多病、不能适应新课程教学的教师),出台相应政策,尽快让其离岗或转岗,加快农村教师队伍更新步伐,尽快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
6. 建立长效支教体制。要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中小学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促进中小学校长、教师在城市(乡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定期交流,优化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师资力量的均衡配置。要鼓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建立农村学校教师的良性补充机制,有效推进长效支教体制的建立健全。
7. 加强对临时代课教师的管理。建议、市政府对各地在当前教师短缺情况下探索出的一些临时性措施加以规范,原则上,不缺编的任何学校不得聘用临时代课教师,缺编学校聘用临时代课教师必须保障临时代课教师的最低待遇,临时代课教师的招聘、管理、工资统一划归县(市、区)教育局管理,待时机成熟要逐步、彻底清退临时代课教师。
8. 改革现行校长队伍建设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校长对教师专业发展的领导。因此,要进一步为农村教育发展打造一支“领头羊”队伍,必须改革现行校长队伍建设机制。推行“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聘任机制,让我们的校长能够真正担负起领导教师专业发展的重任。
9. 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建议、市政府制定、出台我市统一的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尽快缩小和消除不同地域之间教师工资待遇的差别,实现“三个同酬”:城乡教师同酬、中小学教师同酬、教师与公务员同酬。
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农村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将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责任主体由县(市、区)政府提升到市政府。同时,要全面落实农村边远贫困山区和山区村镇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认真解决并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农村中小学艰苦工作岗位对于优质教师的吸引力,解除农村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后顾之忧,鼓励教师终身从事农村教育事业。
10. 大力加强教育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决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各种现行教育法规,并要大力加强教育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全面履行对义务教育投入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的法定责任,实行教育财政经费“三个单列”。还要逐步建立健全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目标责任制度,把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保障作为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推进我市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推动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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