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成交发[20__]232号)和《都江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都安监发[20__]11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交通工作实际,自20__年4月26日起,我局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
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我们根据各级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从检查的时间、方法、范围和内容等方面对各个行业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做了具体要求。
二、突出重点、深入检查
1、道路运输——各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对车辆安全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行业主管部门对各企业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生产年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车辆动态监控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11家,检查车辆245台,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排查还不细化,无年度计划;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针对性不强;多数企业还未实施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车辆动态监控还不够到位”等四大类问题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严把源头关,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三品检查”制度,开展了对客运车辆消防器材、应急锤、三角木、转向、灯光、二级维护、人员的资质、证照等的严审细查。共安检车辆11864台,查出不合格车辆5台,全部整改复查合格后应班;检查旅客行包101909件,开包12件,人包分离处理3件(其中生活刀具3把,收缴丁烷气体10筒,喷雾剂1瓶),保证了车辆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2、水上运输——对虹口漂流、两河漂流的航道、救生衣配备情况进行了检查,严格落实“救生衣行动”, 督促企业按定额标准配备救生衣,保证了救生衣穿戴率达到100%。
3、公路建设安全——一是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相关人员持证情况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检查。二是结合汛期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青城山路、沙街路、虹口旅游公路、龙池旅游公路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11处,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措施,目前正在实施中。
4、交安设施方面——对虹口旅游公路、龙池旅游公路、老蒲张路、G317线聚源段、二王庙路段公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灯系统等设备是否应有尽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隐患46处。投入50余万元,增设警示标志39副,更换反光凸头镜2面,增补道路交通标线5670平方米,修补路面3500平方米,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今后工作和打算
继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形成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长效机制。一是充分认识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三是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突出安全生产重点。狠抓落实安全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严防死守,确保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四是深化督促检查,注重整治实效。继续深入开展一系列检查和自查活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通过开展检查活动,深入查找交通运输安全薄弱环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有效排除隐患。五是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结合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宣传途径,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保障安全稳定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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