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职责
对长远发展有计划有目的的提出意见,并对重大的决定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校长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在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下,负责学校的全面行政工作。具体职责是
1、掌握科学、先进的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方、政策、法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2、根据国家的改革发展纲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长期发展规划、近期目标以及各项规章。强化管理,依法治校。形成“求真、求实、求新”的优良校风。
3、遵循规律,坚持以为中心,把质量放在首位,用主要精力组织和领导教育工作。
4、注意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通过继续教育、报考研究生、骨干等方式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过硬、身心建康的教师队伍。
5、聘任和管理教职工,负责学校人事安排以及教职工的考核、晋级和奖惩。
6、树立新的教育观、人才观、价值观,带头学习现代管理理论,掌握新方法、新技术。带动教职员工跟上时代的步伐。
7、改善办学条件,办好集体福利。
8、主持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部。会同各中层职能部门制订和组织实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9、主管日常行政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检查并考核科人员职责完成情况。及时对科人员的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10、负责组织对兼职教师业务能力的考核。审核兼职教师工作量,负责聘请每学期的兼职任课教师并确定任务。
教务主任职责
1、协助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的教育工作。
2、按照大纲要求,制定和实施计划、常规。
3、组织审定教研组计划、学科计划和进度表,指导督促教学、教研、活动,组织管理教师进修培训工作。
4、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检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教师考核和教学质量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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