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安全运行,甲方必须选定区药监局确定的定点企业,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
1、米、面、油类;
2、干菜、调料类;
3、鲜肉及肉制品类;
4、蔬菜类;
5、面粉及面条类;
6、成品与半成品类及水产品、冻货等所有货物。合同期限:暂定壹年,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此合同正式执行。
第二条:订货
甲方应提前一日以书面方式或口头方式向乙方订货,乙方收到订货要约后及时与甲方确认,并按甲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供应货物。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相关事宜
1、乙方必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在签定合同后,乙方在第一次送该类品种货品时必须将该类货品的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送达;
2、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食堂。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退货,不得扣取任何费用。
3、禁止下列食品送入学校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畜牧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4、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
5、乙方所提供食品的品种由甲方决定;乙方需每天向甲方提供当日的食品价格,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6、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检查验收。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
7、甲方所购买的食品无论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不得无故拒送。
8、乙方必须是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第四条:付款方式
甲方用转帐或支票或现金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一期结束,甲方必须全部对乙方付清货款。乙方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甲方予以付款。
第五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保证供给甲方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尽其可能履行义务和责任。如发生突发事件,甲乙双方应迅速到场积极配合处理事件,提供对事件调查相关的材料,并做好善后工作,待事件调查清楚后按责任分担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乙方向甲方供货期间,甲方经营档口不得擅自购买任何食品,如发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食堂档口停业整顿。甲方经营档口擅自购买任何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一份药监局备案。
第八条:乙方在承包食堂供货期间需交付给甲方风险保证金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供货期间需提供给乙方供货场所
第十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整作为供货场所的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者转账。
备注:乙方供货范围,学校所有餐饮单位。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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