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顺利完成工程任务,保证工程质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特定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甲方库区南侧房屋间翻修和生活区洗澡堂外侧房屋、间装修工程,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程任务,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时问: 年 月 日至 月 日
第三条工程要求
1.库区东南侧间房屋翻修范围包括房顶拆除、更换房梁、油毯、木板、瓦;间房屋粉刷、吊顶、安装照明线路、供水管、门窗,墙裙底部1. 3m为油漆,1. 3m以上为涂料面,要求墙面光滑、照明线路不许外露。
2.澡堂外侧一间房屋粉刷标准和饭堂要求一致,更换电开关,维修照明线路,油漆3个门。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以国家GBJ300 - 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为依据。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验评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技术人员监督检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程序、工程质量实行全程监督检查。若发现质量问题,视影响程度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罚款从承包费中划拨)。工程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其损失有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与要求组织验收。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甲方由刘、乙方由张为现场代表,及时解决工程现场中出现的人为问题,并由甲方代表全程监控乙方施工质量。
第六条依据 省颁布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文件作出工程造价总值人民币 元。
第七条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将工程款的90%拨付乙方。
第八条工程保修期一年,在工程交工后一年内,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无偿修理,保修期满后由甲方将工程款的10%(工程维修押金)拨付乙方。
第九条其他条款:
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并遵守甲方营区和库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人为造成的不安全后果负全责(特别是库房安全)。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及保修期满后失效。
甲方:仓库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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