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介方):
乙方(生产服务方):
产品需求方:
中介业务内容:甲方为乙方介绍X项目钢结构业务,项目总金额:X元。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上述业务项目,特定如下协议:
1、 针对以上业务,经甲方介绍,乙方与产品需求方成功签订合作协议,乙方将支付业务中介费给甲方,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2、 具体提成办法:当乙方收到产品需求方上述业务的定金后,三天内支付业务中介费总额的30%给甲方,应支付业务中介费人民币金额为陆仟元整;乙方在工程竣工收到余款七天内将剩余业务中介费支付给甲方;在业务中介费支付过程;
3、 此份协议,如乙方在三个月以内没有与产品需求方发生业务合作,则此协议终止;
4、 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丢开甲方直接与该协议中的产品需求方进行接触或者假借其它公司名义与产品需求方进行相关业务合作,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上述业务中介费200%的人民币肆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5、 乙方因自身质量、交期等问题不能完成甲方介绍的订单,不能作为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佣金的理由;
6、
7、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交人民法院审理。
甲方: 乙方: 账号: 账号: 开户银行:
电话: 传真:
居间中介人: 开户银行: 电话: 传真: 法定(授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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