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机构及交易商会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就20xx清明节放假安排公告如下:
20xx年4月2日(星期日)至20xx年4月4日(星期二)为清明节放假时间, 20xx年4月1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请各授权服务机构和交易商会员认真阅读并相互转告,按照放假公告妥善安排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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