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迟到,早退,扣10元/次,30分钟内扣50元/次,5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扣100元/次。
2、未经许可私自离开公司者。扣20元/次。
3、擅自离岗位,上班时间干私营企业活,在岗位上看非工作读物,扣10元。
4、在岗位上吃零食或在公司内边走边吃零食,扣10元。
5、员在在公司内打架、吵架,发生纠纷,出现一次扣50元,造成恶劣影响处以留店里查看直到除名。
6、因事、病缺勤而未事先书面请假者,请假但未准擅自缺勤者,扣款20元。
7、不服从工作调配或当众与管理人员争辩者,扣20元。
8、拾物不报者或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的扣20元,情节严重都除名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9、主管、部长对公司的规定不传达、不落实、信息反馈,不汇报者扣50元。
10、贪污、挪用、侵占、盗窃者,即时除名并处以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处理。或送公安机关。
11、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行为,扣50元,并且全额退还小费。
12、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称病要另谋职业者,即时除名罚扣300元。
13、勾引客人以不良手段赢得暴利,除开除外全公司通报,工资保证金一律归公司支配,并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其产生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14全公司员工只能在指定点待钟,不能到处行走,离岗,违者扣10元。
15、员工辞职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书,结算工资。中途辞职,除特殊情况外,扣除一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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