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工作计划:
1、按要求继续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录入工作和南通市残联检查调研准备。
3、协调配合县地税局开展残保金征缴工作。
4、协调县财政局做好20xx年残保金预算工作。
5、对各镇残疾人扶贫基地安置、扶持残疾人情况进行检查。
6、完成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功能区及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室改造布置工作。
7、与县财政局联合出台《海安县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办法》。
8、根据全县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做好20xx年新建社区康复站调查摸底工作。
9、组织对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工作进行调研。
10、组织开展第三十一届国际盲人节活动。
11、做好迎接省创新创业型城市(残疾人工作部分)验收准备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月份工作计划:
1、配合做好县人大调研残疾人工作。
2、做好三季度新增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审核工作。
3、做好20xx年度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4、做好南通市残疾人艺术作品展参展准备工作。
5、做好海安镇辅具全覆盖发放相关工作。
6、协调县地税局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力度,完成序时任务。
7、做好中国残疾人事业年报统计工作。
8、完成县政府重点工作调研报告。
9、做好白内障复明手术相关工作。
10、做好江苏省文明城市创建资料上报工作。
11、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第三期短期托养对象筛查工作。
12、做好“双招双引”等中心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月份工作计划:
1、做好县残联“县级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2、做好县残联机关及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3、做好镇残联及各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年度考核工作。
4、召开海安县“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部署会。
5、做好县残联财务年终结算工作。
6、完成第四季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中重残补贴金审核、发放工作。
7、协调县地税局完成残保金年度征缴任务。
8、完成白内障复明、贫困精神病人住院治疗补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工作任务。
9、做好20xx年残疾人工作总结,制订20xx年残疾人工作计划。
10、组织开展第23个“国际残疾人日”助残系列活动。
11、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第三期短期托养对象入园工作。
12、做好“双招双引”等中心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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