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学校相继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全体教师的法制观念,增强全体教师遵纪守法的意识;另一方面是为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夯实了基础。
《教师法》详细阐述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让广大教师明白了作为一名教师应该依据《教师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我们的工作以法制为基础,开展良好教育。
教育部规定以“六条禁令”形式呈现,清晰而明确的约束了当今社会中的一些不良行为,有效约束了教师行为,规范了教师的职业道德,端正了行业风气。
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通过本次培训学习,为了自身发展,为了有效培养学生成长,我要从实际出发让自己的教育工作健康开展。
一、爱教育
爱教育就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对教育工作要有“鞠躬尽瘁”的决心。因此只有拥有了对事业的热爱,才能脚踏实地,对学生负责,让家长满意。
二、爱学生
教师对学生的爱必须是排出了私信和杂念的爱,如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在教学中努力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
三、爱自己
教师爱自己就是要有积极的人生态度,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叫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
严格执行《教师法》的相关规定,遵守“六条禁令”,在工作中排除一切侥幸心理。并在工作中严守禁令,警钟常鸣,要抗的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通过这次学习,我将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业务上刻苦钻研,在行动上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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