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力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人愿意将座落在 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对此房屋现状已作充分了解,自愿租用。
二、承租人保证此房屋仅用于仓库。如需另作它用,须征求出租人书面同意。
三、房屋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约定:
1、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承租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用于租赁房屋房租、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的履约保证,如房屋租赁期间履约被扣收,承租人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分两次交纳房屋租金。以半年为期预交房屋租金,即签订合同时交付前半年租金,前半年租期结束之前再提前交纳后半年租金。承租人可将租金打到出租人提供的相应银行帐户上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出租人,出租人出具收据,承租人以此作为已支付当期房屋租金的凭据。
3、承租人违约逾期不交租金,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承租人退回所租房屋时,如无违约行为,出租人返还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租赁的有关费、税约定:
1、房屋租赁期间,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由承租人负责。
2、因房屋租赁行为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人负责交纳。
六、房屋租赁使用责任约定: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妥善使用,保管租赁房屋门窗,不能乱钉钉子损坏墙面等,保持房屋内的清洁,合同届满时,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周,造成房屋不能正常使用或门窗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出租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约定条款及违约责任: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2、承租人须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否则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3、出租人有权监督承租人对承租房屋的使用和维护。
4、在租赁合同期间,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发生的有意或无意安全事故以及违法活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并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或擅自调换使用的,以及变相产生这些行为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拖欠租金及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相关费用的
4、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和其他违反国家规定活动,或不服从住宅小区管理规定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或在承租房屋内饲养动物、家禽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九、因其它情况需终止合同的,出租人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的退出承租房屋。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损失方自己承担。
十一、因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履行而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县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向 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住址: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许多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被房东的热情所麻痹,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
所以,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
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
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3、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
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4、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内,此时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
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
因此,您一定要仔细清点屋内实施,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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