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卖方):张 乙方(购买方):我我我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一、买卖标的物及价款。 甲方愿将其位于平旺乡马营新以东水渠两旁所有柳X及马营新低以南水渠两旁所有柳X共计40棵出售给乙方,总价款为3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约定收取乙方购买柳X押金5000元人民币及货款。
2、甲方承诺有出售上述柳X的绝对的、合法的、完全的处分权,保证无任何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 为乙方提供采挖树木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树木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人员阻碍、干涉、刁难等不利于采挖、运输、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费、机械租凭费等一切经济损失。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 甲方收款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法字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自行采挖树木,所挖产品均归乙方所有。采挖开始时,付给甲方押金5000元,采挖过程中每运走
3、5棵柳X付给甲方相近的款项3000元,收尾时与押金一并结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张 (手印)
联系方式:137X0709 乙方(签字):我我我(手印)
联系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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