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承建的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福鼎家园35#~38#楼工程的外墙及屋面涂饰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第一条 工程名称: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福鼎家园35#~38#楼工程。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外墙及屋面两遍底腻子、两遍防水涂料
其他:自备小型工具、脚手架、吊挂及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管理及协助甲方做好所有工作和费用。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行)。
2、乙方按甲方安排的工序与工程的总进度控制计划认真执行,合理调配劳动力、科学组织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施工计划与方案,乙方必须在外脚手架拆除前刮完底腻子,如出现现场进度与计划不符,拖延一天处罚1000元。
3、每栋楼外墙涂料必须在外墙脚手架拆除外后7天内完成。
第四条 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1、协议价款为: 按实际涂刷面积计算
2、乙方必须保证进场作业人员及相应管理人员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否则,甲方有权处罚或将其清除出工地。
2.1承包方式:劳务清包。劳务单价一次性包死,单价中包括:施工现场内的所有零用工,创“安全文明工地”投入的所有用工,成品保护用工,场内材料的倒运、二次搬运用工,材料卸车、返料装车等的一切用工;队伍进退场费用,所有办证费用(如暂住证、做工证、健康证、上岗证等),所有乙方的车旅费、办公费、招待费等;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2 承包单价: 按实际涂饰面积计算15元/㎡
2.3 现场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3、协议价款包括以下内容: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作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 协议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协议价款的结算:按实际涂刷面积15元/㎡。
1.1乙方按时完成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经验收为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2、协议价款的支付:每栋楼刮完外墙腻子支付工程款的30%、刷完两遍外墙涂料后支付工程款的50%,待工程验收竣工后预留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质量要求
本工程为合格标准,质保期:为五年,所刷的涂料保证五年内不脱落,不起皮,不退色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规定组织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乙方施工的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其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施工管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并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如发生事故一切均由责任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拆除安全装置,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但每天收工时必须恢复原样。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禁打架斗殴、滋事,否则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4、乙方在涂饰外墙涂料时应注意成品保护,如破坏外墙保温及损坏污染玻璃乙方应自行包赔损失并马上进行恢复及清理。
第八条 工期要求
为了双方共同利益,双方在施工中因互相密切配合,尽量满足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配合,防止出现停工、窝工现象。
第九条 甲乙双方工地代表
本工程甲方代表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有现场办理洽商变更的权利。
本工程乙方代表: 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条 附则
1、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结清工程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在本合同之外签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4、进度按拟定的施工计划执行,滞后一天罚一仟元整,如属于甲方责任造成延误,工期顺延。
5、甲、乙双方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可到施工所在地当地法院申诉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