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处理机关事务,个性是工作时间以外出现的状况,检查督促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局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制订本制度。
一、局日常值班由门卫负责,各单位对本楼层值班加强配合。
二、双休日实行各单位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5:30。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提前公布值班人员名单。
三、值班工作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因故不能到岗的,由值班单位负责人落实好代班工作人员,具体值班职责为:
1、负责当班期间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2、接转值班室电话,签收并及时传递来文来电,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电话记录,妥善处理当天值班事宜。
3、对进入单位院内的闲杂人员要及时进行盘查。非特殊状况,禁止外单位车辆进入院内。
4、当班如遇重大紧急事项,要迅速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
5、搞好值班交接工作。
四、值班职责追究:
1、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值班不负职责,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带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职责,取消值班人员和所在单位的评先资格。
2、办公室年终统计公布各单位人员值班状况,并纳入年终考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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