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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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记录1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构建平安学校,实现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x年6月1至30日。
五、具体活动过程
(一)在校园内悬挂“综合治理,保障平安”布标;
(二)认真制订、完善本校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三)学校根据实际,利用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宣传“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常识”;
(四)各班举办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五)学校安全知识答卷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
(六)开展班级“平安六月”安全手抄报评选活动,让“珍爱生命,安全发展”深入校园。
(七)第三周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习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和逃生、自救演练。
(八)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安全隐患。
(九)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活动月的集中教育,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实现校园平安、和谐。
安全生产月活动记录2
6月,新疆质监系统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围绕确保公共场所、重点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查处液氨制冷企业、石油化工企业、充装站等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坚决查处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曝光一批非法违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实效。
创新宣传选择重点普及知识
6月20日,自治区质监局所属的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和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电梯所的工作人员来到乌鲁木齐市第24小学,举办“电梯安全进校园”活动。自治区特检院电梯检验二所检验师赵振虎通过动画演示和新闻视频给小学生们讲解了安全乘坐电梯的注意事项。这是自治区质监局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开展的“百城万校儿童安全乘坐电梯”宣传活动的一部分。
据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倪新昌介绍,十年前,新疆电梯只有3000多部,而现在,随着建筑物的“个子”越长越高,电梯数量也逐年递增。截止到20xx年年底,全区在用电梯近28000台(包括兵团),其中乌鲁木齐地区在用电梯有120xx余部。由于少年儿童违规乘坐电梯易造成伤害,并引发较大社会影响,所以这次活动以普及安全乘坐电梯的知识为主,重点对少年儿童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少年儿童将安全乘坐电梯的知识带回家,向其家人讲解,实现“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6月,全疆各地质监局组成特种设备安全咨询小组,根据公众实际需要,针对企业、社区、校园不同的特种设备特点,有重点地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在企业,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传、警示教育及安全承诺活动,不断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在社区,重点宣传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常识、注意事项等,将电梯安全常识海报张贴到每个小区及每部电梯入口;在校园,注重宣传和孩子们生活紧密关联的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
制作展板、出动宣传车、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和田地区质监局的宣传内容深入浅出,从各族群众的日常生活入手,贴近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宣传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大家了解到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对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性,同时利用典型事故案例,结合锅炉、压力容器、车用天然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知识,增强群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的认识。
自治区质监局在其网站上开设了“安全生产月”专题,开辟《特种设备安全法》专栏,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常识,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及以反面典型为戒,通过网站、广播、微博、微信、电视、报刊等载体,宣传特种设备法规常识,曝光违法、违规生产企业,通报隐患排查整治及专项检查执法成果,进一步营造了“人人事事讲安全、齐心协力促安全”的良好氛围。
拉网排查集中整治不留死角
据了解,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区质监系统相关单位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同时进行大型游乐设施专项安全检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月14日,由巴楚县质监局牵头,联合巴楚县工商、安监、公安等部门对该县各乡镇(场)液化气销售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无照经营销售液化气、非法收购报废液化气钢瓶等违法行为,检查发现琼库尔恰克乡一家非法收购报废液化气钢瓶窝点,储存了58只报废液化气钢瓶,存在很大的公共安全隐患。联合检查组当场向行政相对人下达了扣押决定书,将58只报废钢瓶进行了扣押。
阿克苏地区质监系统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职责,重点对辖区内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开展了不间断的巡回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站区堆放大量已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的3家充装单位进行了批评指正,同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对不具备安全设施的一家储备站责令停止使用,将6个储罐内的液化石油气全部进行了清除处理。
全疆各地质监局以住宅小区、宾馆、超市等人流量较大场所的电梯为重点对象,开展了高密度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电梯使用单位对“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完善”要求的落实情况,彻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其间,检察人员基本采用“一栋楼、一条街、一片社区”的方式进行检查,常常在一条街道上就花费一天时间。
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小组请注意,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氯乙烯罐区出口管道发生泄漏、爆炸事故,请应急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灾。”6月16日,按照自治区安委会的要求,自治区质监局参加了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双盲”应急演练。
6月16日10时10分,自治区质监局在接到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的事故通报后,立即向自治区特检院下达应急指令。自治区特检院启动《自治区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由统一着装的一名现场指挥、两名技术员、两名监测员、两名检测员、两名保障员和一名宣传员组成的10人应急小组,迅速准备抢险器材及仪器设备,乘坐应急救援车,在规定时间内赶赴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了解现场事态发展情况,并根据指挥员指令,对事故管道进行各项检测。在经过13支队伍、100余人紧张有序的检测、救援之后,成功处置了事故。
此次自治区特检院演练任务是检测可燃气体和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对事故管道的安全性和受损程度进行评估、对管壁厚度进行测量,对管壁材质进行分析,对修复后的管道进行无损检测,为其后的事故分析取得第一手资料,体现了质监系统数据说话,技术支持的作用。
6月,全疆各地质监局也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或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还督促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公共场所及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约谈企业强化汽车企业主体责任
6月27日,自治区质监局集体约谈了新疆福田广汇、天山汽车等3家汽车生产企业。这是自治区质监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首次公开约谈企业。
这3家企业涉嫌未依法备案汽车产品相关销售信息。在听取了3家企业负责人的情况说明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稽查局向新疆福田广汇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家企业在20天内依法报备相关信息,另一家企业正在进一步核实情况。
汽车产品涉及公共交通、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将给社会带来不安全因素。《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汽车生产者应当将下列5种信息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分别为:生产者基本信息;汽车产品技术参数和汽车产品初次销售的车主信息;因汽车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故障而发生修理、更换、退货的信息;汽车产品在中国境外实施召回的信息;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备案的其他信息。
今年以来,自治区质监局针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落实、召回完成率低,有些企业仅为10%等问题,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帮扶企业完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按计划完成召回任务。同时,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截至目前已受理并成功处理87起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为25861名消费者解答了疑惑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