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夏季是各类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做好高温酷暑期间各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防止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完善和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各施工企业要为室外作业工人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保证作业区和宿舍区有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
对施工现场各重点部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施工安全事故。
二、调整作业时间,落实具体措施。
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好建筑工地露天高温作业区的作息时间,根据
县气象台公布的当日气温,温度在35℃以上时,工地必须在11:00—15:00期间停止露天作业,避开高温。
各施工现场要准备好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丸等防暑降温用品和必需的常用药品。对高空作业人员要督促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和高温时段作业。建设单位不得强行要求施工企业高温时节抢工期,必要的晚上加班要妥善安排好人员交接班,不可疲劳作业,夜间施工动力和照明必须分开,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确保安全用电。
三、切实注意对多发性疾病的控制。
要进一步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环境及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避免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如有情况发生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各项工作检查。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对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具,如塔吊、物料提升机等重要机械设备要做好防坍塌和防雷击措施,危险地段设置显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并保证防坍塌和防击设施的安全使用,确保机具设备正常运转。
各单位要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妥善处理。对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造成中暑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二0一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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