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1、组织机构如下: 主任:梅海峰 副主任:高喜红 陈华常务副主任:杨和林 吴宗兵 委员:崔国华 关海峰 韩杨鹏 胡正伟 符大明 孟凡新 李爱军 戴玉忠 2、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原料工部:组长:胡正伟 副组长:左明均 组员:班长还原工部:组长:符大明 副组长:刘小军 组员:班长精练工部:组长:孟凡新 副组长:左明贵 组员:班长维修工部:组长:李爱军 副组长:戴玉忠 组员:班长化验室:组长:高喜红 组员:化验员中控室:组长:韩杨鹏 组员:班长车辆组:组长:关海峰 组员:车辆司机3、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等;②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针目标,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③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分解落实,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④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落实,组织完善公司的安全设施,加强劳动防护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⑤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进行考核和评比;⑥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公司的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⑦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⑧组织公司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上报和调查处理;⑨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
本决定从20xx年8月1日起生效执行
山西新兴鸿达镁业有限公司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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