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党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握重要节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叶城县纪委监委提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守住“廉洁关”。
一、坚持清廉过节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八个严禁”, 即: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利用机关食堂、农家乐等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用公款接待、走访亲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购买、赠送和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节礼;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二、坚持节俭过节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倡导廉洁之风,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从严治家,远离腐败诱惑,坚守廉洁阵地,切实增强家庭成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要做好大力发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良好风尚的表率,本着注重情感交流,厉行勤俭办事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确保干净廉洁过节。
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用廉洁勤政的实际行动,努力营造勤俭节约、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只要各位同志和家属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戒非分之想,我们就一定能够度过一个廉洁喜庆的节日。
衷心地祝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五一”节快乐!!
中共叶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