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初二十五班的陈佳玺。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学习雷锋精神,志愿服务他人”。
有这样一个人,克己奉公,乐于助人,为集体、人民做了许多的好事;有这样一种精神,传承在代代人之间,继往开来,代代不息。
雷锋出生在1940年的冬天,湖南长沙人。在雷锋五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在反抗日寇时,遭受毒打,由于没钱治病,不久便去世了;由于家境贫寒,他的哥哥13岁就当了童工,染上肺结核后离世,而雷锋的弟弟被饿死在了家中。1947年的中秋之夜,雷锋的母亲受到地主凌辱后悬梁自尽。年仅7岁的雷锋,就此沦为了孤儿,在六叔公和六奶奶的拉扯下活了下来。
在家乡解放后,雷锋担任了儿童团大队长,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他又任职了许多不同的工作,恪守职责,尽心为人民服务。雷锋在鞍钢的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27次被评为标兵、红旗手和先进工作者。1959年,雷锋坚定地要求参军,可因为无政审表难以批准入伍,就在新兵大队中当“便衣通信员”。他在部队中,热心地帮助战友,积极地参与工作。出差时,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他在火车上,看见一位行动不便的大娘,便一把拎过大娘的行李,搀扶大娘回家;在帮助一名丢失车票的妇女后,妇女含泪问他是哪里人,雷锋答:“我叫解放军,家,就住在中国”。他为了帮战友补好裤子,把自己的帽子拆下来一针一针地补;他在收到了无数赞扬信后,仍然对党心怀感激。 1962年,雷锋在与战友乔安山准备去洗车时,指挥倒车,车轮打滑,碰到了一根电线杆,雷锋当场昏死,年仅22岁。
雷锋就是选择永不停息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做好事,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人们一想到为人民做好事的人就想起雷锋,因为他的先人后己、因为他的乐于助人。即使他的一生很短,也很艰苦,可他总以帮助他人为快乐,热心积极地服务人民。其实给予,何尝不是一种得到呢?在雷锋死后,把3月5日定为学雷锋纪念日。
雷锋,一个响亮的名字,几十年来在亿万中国人民的心中留下光辉的色彩,久久传承、经久不衰。他身上蕴含的这种值得我们敬仰和追寻的真善美的精神,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种能量、一种信仰、更是一种动力。
而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习雷锋精神,应该怀抱一颗对社会的感恩之心,为社会做出贡献,积极地参与无偿志愿活动。我校设有“福建省厦门第六中学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厦门六中“人人都是志愿者”活动以“奉献、有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为行为准则,奉行“以奉献扬青春,与社会同进步”为志愿服务精神,在校外与社区、街道等单位相配合开展多种志愿活动。(现在请大家看一组,去年我们志愿活动的照片)
在参与志愿活动的过程中,你做的可能只是些点滴的小事,但你能收获帮助他人的快乐、幸福、满足与爱。特蕾莎修女说过:“我们常常无法做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用伟大的爱去做些小事”。我们往往在送给别人一束玫瑰的同时,自己的手中也留下了持久的花香。只有你播种一次行动,你才能收获一份希望;只有你播种一次希望,你才能收获一份感动。
我们学校一直在开展人人做志愿者的活动,每个同学都要参与一项志愿者活动。可以是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志愿者活动,也可以是参加校内的各种志愿活动:如,学校督导队、卫生室督导、班级管理员、科任老师助手。参加志愿活动的同学还可以获得学校的认证。
在此,我倡议,弘扬社会正气,倡导友爱奉献,学习雷锋精神,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人人都做志愿者!
谢谢大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