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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合同书

2021-08-14 来源:欧得旅游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当地省市消防管理规定,结合保龙仓物流中心实际情况,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 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每个席位(场地)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席位 (场地)安防部门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各席位(场地)使用人要建立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在使用席位(场 地)内不得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 品,席位(场地)内须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由 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四、席位(场地)使用人要自觉接受农产品物流园安防的管理,落实安全防 火工作。

  五、席位(场地)使用人要本席位(场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 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席位(场地)经营结束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 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 带病作业。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室内电路不准变动, 因工作必须变动时,须经市场方批准。

  八、未经市场方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九、席位(场地)使用人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用电。

  十、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市场方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 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席位(场地)服务中心安 防部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席位(场地)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 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 任何物品。

  十三、席位(场地)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用电、用水管线的,或安装新路线的,应事 先向市场方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 经济损失。

  十六、根据实际需要,市场方将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做进一步修改或补 充。

  十七、市场方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 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理,不交罚款 第三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农产品物流园所属公安消防支队进行处理。

  十八、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席位(场地)使用人一份,农产品物流园一份。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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