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及园内的财产不遭损失与破坏,经园领导决定园方(甲方)与各位教师(乙方)签订安全事故责任书,要求乙方做到以下几方面:
1.乙方负责做好每天的晨检、安检、午检、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果发现班级、寝室中有不安全隐患,有乙方及时排除,并向甲方汇报。
2.乙方负责清除幼儿携带的具有危险性的玩具及器械。
3.乙方要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按时接放幼儿,严把接送关,认接送卡接送幼儿,代接的要做好记录,如因工作不周到发生事故有自己承担。
4.乙方工作时间未请假,不准外出办私事;也不准在工作期间串岗、造遥、传谣、吵架、骂人,制造事端,影响团结;不准在上班期间接打电话。
5.乙方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能对幼儿罚站、刁难、恐吓、威胁。
6.乙方要及时关注幼儿在园期间疾病、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园反映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护、救治措施。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组织幼儿到校外游戏、郊游、旅游等活动,如果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8.乙方应组织好幼儿体育活动与户外活动,并确保其活动安全,做到师不离生。
9.乙方负责本班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制止幼儿乱买、胡吃不卫生及过期、污染食品、饮料。
10.乙方负责对幼儿进行各种安全常识教育。班级中不得出现因打架、玩电、游戏等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11.乙方经常与幼儿家长联系并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各方面情况,如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甲方及幼儿家长。
12.乘车入园、离园的幼儿乙方要做好与司机的交接手续,交接不清出现问题有乙方负责。
13.幼儿在户外活动或户外其他互动中,由于乙方的疏忽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承担70%的责任。
以上方面如有乙方不执行而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按其情节轻重,有权让乙方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并根据教师考核细则进行相应的扣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