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就甲方提供的视频短片制作 电视宣传片。制作完成时间: 。
2、由甲方提供文字、画面、视频短片等材料,乙方负责修改,策划,编辑、制作电视宣传片;
3、甲方必须密切配合提供支持。
4、制作费用:¥ 元(人民币:整);乙方制作完成待甲方验收后,甲方将全部费用叁日内一次性付清。
银行资料: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5、以上事项完成之日即是验收之日,如甲方叁天内未及时验收或无异议,则视为自然合格。
二、违约责任:
A、甲方如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审定样稿,由此耽误完工时间,由甲方负责;
B、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必须每日按总费用的3‰支付滞纳金给乙方。C、乙方如不能按时完工,必须每日按总费用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三、如遇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等自然因素造成以上事项不能实施的,甲方只需承担通知乙方前的直接损失,除此之外,甲方不需再承担其它损失费用。
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且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在合作过程中由双方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对合同进行补充。
甲方:
签约代表人:
乙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