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护土地资源,加强土地资源管控,加强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及时、有效的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下简称"两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发〔20xx〕3号)文件精神,经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我镇"两违"集中整治工作,对严重影响我镇重点规划布局、重要规划路网节点、重要交通安全、水利行洪安全等必须拆除的"两违"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对顶风作案,偷建、抢建、强建情节极其恶劣的"两违"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对原列入拆除至今尚未拆除的"两违"建筑物、构筑物及整治期间新增的"两违"建筑物、构筑物实行停止供电、供水、通讯网络、电视网络等公共服务。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我镇土地、建设市场秩序,增强依法建设、依法用地意识,确保我镇总体规划建设顺利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工作措施
(一)以集镇及周边区域"两违"整治为主,各村同步推进。
镇国土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集镇规划区范围内"两违"整治工作,同时对各村"两违"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配合。各村同步推进"两违"整治工作,并按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镇属各单位及州县驻镇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资源所,对全镇"两违"日常巡查、制止和拆除负总责。
2.职责分工
(1)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制止和立案查处,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影响城镇规划布局、重要路网规划节点的"两违"行为,是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责任单位。
(2)镇国土所工作职责:负责对违法用地行为的制止和立案查处,会同相关部门认定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两违"行为,是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的行政责任单位。
(3)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两违"集中整治专项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人负责,负责"两违"日常巡查、制止、执法工作中暴力抗法的应急处突,快速出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4)镇水管站工作职责:负责对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两违"行为进行制止和立案查处,并对搭接和转供水源的行为进行督查,禁止未没有办理用地和规划手续的"两违"户供应水源。
(5)供电所工作职责:负责对"两违"行为非法、私自搭接和转供电源行为进行查处,禁止为没有办理用地和规划手续的"两违"户提供电源。
(6)通讯、电视网络部门职责:负责对"两违"行为非法、私自搭接和转供通讯、电视网络信号进行查处,禁止为没有办理用地和规划手续的"两违"户提供服务。
(7)镇纪委工作职责:对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两违"行为进行党纪政纪立案查办,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是负责党纪政纪查处的责任单位。
(8)其他部门职责:配合协助镇"两违"办全力开展好整治工作。
四、治理措施
(一)广宣传。继续加大宣传攻势,营造强大的"两违"整治工作氛围。分别从不同渠道、以不同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宣传方式以及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横幅、宣传标语等载体广泛宣传"两违"整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严厉打击和彻底杜绝"两违"行为的舆论氛围。此项工作由镇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
(二)堵源头。针对为"两违"建筑提供建筑材料和供水、供电、通讯及电视网络进行源头管控,此项工作由镇水管站、镇供电所、镇电信公司、镇移动公司、镇联通公司负责。
(三)立即停。加大巡查力度,及时采取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对偷建、抢建、强建的行为全部停工。对妨碍、阻挠、暴力抗法行为,派出所依法予以严惩。
(四)坚决打。组织强有力、常态化的`队伍进行巡查,制定拆除行动方案,对"两违"行为进行坚决打击。此项工作由镇"两违"办负责;对"两违"建筑以及恶意偷建、抢建、强建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非法买卖转让土地和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毁林挖山进行"两违"行为、乱采滥挖河沙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五)严格查。设立举报信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和信息员报告制度,发动社会监督。查办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带头或参与"两违"行为,纵容、包庇、指使抢建抢修行为,此项工作由镇纪委负责。
(六)综合管。建立健全常态化综合执法机制,建立由镇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供电所、水利站、移动公司等单位参与的综合执法机制,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打造强有力的综合执法监管机制。
1.建立"两违"快速处理和信息联络制度。要建立"两违"快速处理机制,采取各种有效办法,对新发生的"两违"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力求把"两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建立和畅通
"两违"信息渠道,各村要做好本辖区"两违"行为的制止、报告及拆除工作,及时上报"两违"动态。相关部门要健全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和早取缔。
2.建立"两违"公开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典型通报制度,对典型的、重大的"两违"行为要通过公开曝光、公开处理方式,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要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对重大典型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步骤
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
1.召开动员大会。XX镇"两违"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居)、镇属各单位及县州驻镇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2.开展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宣传车、宣传栏等,大张旗鼓地开展打击"两违"宣传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手机有短信"的强大舆论氛围,在全镇营造制止"两违"的共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
1.对全镇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两违"逐片、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具体数量、面积等,掌握和区分
"两违"的在建、已建入住、分布地点和占用宅基地、耕地、林地、规划红线等情况,并归集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为制止和查处"两违"工作提供齐全的档案资料和法律手续。同时把台账送交镇"两违"办提出处置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调查摸底应当按照轻重缓急,分步进行。重点调查摸清违建频发区域的"两违"情况,之后逐步向辖区范围全面展开,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调查摸底情况,下发停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
3. 加强巡查,依法制止和查处一批屡禁不止、态度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两违"行为,对黑、顶风抢建、违法买卖土地者要进行集中打击,要组织几场声势浩大的集中打违行动。
(三)集中整治阶段
1.强制拆除前,要利用新闻媒体、公示栏等发布"两违"强制拆除公告,责令列入"两违"拆除对象限期自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2.强制拆除阶段。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自行拆除或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由镇"两违"办负责组织拆除工作。
(四)巩固成果阶段
1.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分步分类清理整治到位。镇"两违"办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新增"两违"动向,主动上报并牵头组织,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形成露头就打的态势,以确保巩固集中整治的成果。
2.通过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绩效考核等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3.在集镇规划区域内,及时落实新农村建设用地选址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审批的原则,启动布局一定区域,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明确道路的走向、宽度,房屋的布局、风格,公共服务的配置等设施。用来安排城镇村民建房、库区移民安置建房、集镇征地拆迁安置建房、地质灾害搬迁建房、异地移民搬迁建房等,使城镇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良性发展格局。
六、工作要求
清理整治"两违"工作,要依法查处一批、纠正一批、教育一批、震慑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个人,营造浓厚的氛围,彻底整治当前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两违"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意识,把该项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今后的工作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二)强化配合,形成合力。
"两违"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所有参与"两违"整治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做到机构、人员、任务、责任落实到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打击"两违"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把握政策,依法处置。
"两违" 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把握好有关法律法规,重实际、重证据、重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
(四)强化督查,健全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同时,要建立健全督查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操作性强、切合实际、具有实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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