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有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按定金双倍赔偿乙方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xx元整(万伍仟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xx万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定金:人民币xx元(伍万元整)给甲方,二期房款:人民币元(壹佰零壹万伍仟元整)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资金监管。支付时间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尾款贰万元在甲方户口迁出,物业等杂费结清后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30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交至20xx年3月31日,取暖费交至20xx年4月15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各自承担。如因国家房产调控新政影响双方交易,本协议作废,双方不算违约,甲方返还乙方定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购房定金不退。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3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1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5%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的5%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时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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