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就有关INTERNET服务
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个人域名解析服务,并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协议内容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向乙方申请使用独立机构和单位域名: ,并由乙方将此域名解析到指定的IP地址: ,或使用乙方的服务器实现域名转向服务,乙方提供服务器IP地址 。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拥有本协议所指的单位域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相应获得乙方所提供的域名解析或域名转向服务。
2 、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自己的IP地址或域名转向的目的网址,如确需修改,须经过乙方同意,由乙方配合甲方修改设置,保证该个人域名的正常使用。
3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本协议涉及的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用乙方的服务器将甲方申请的个人域名解析到乙方指定的IP地址,或通过域名转向技术指向乙方指定的网址。
2 、乙方在和甲方签定域名解析协议后,乙方保证在七个工作日内开通甲方所需的域名解析或域名转向服务。
3 、在现有技术条件支持下,乙方保证所提供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4 、如因甲方或域名注册机构的原因,使域名失效或不可用,导致域名解析或域名转向不生效,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乙方有权中止甲方使用该个人域名。
四、有效期限
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协议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此项服务,甲方只需向乙方提出相应的书面服务要求,本协议的有效期相应自动延长,其它条款不变。否则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五、意外事件
1 、因不可抗力或非一方的过错造成的意外事件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另一方无权要求赔偿;同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终止。
2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
政府
行为等。
六、其它约定
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
计算机
行业的规范。
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4、本服务暂不收费,以后如要进行收费,将另发通告。
七、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闵行区教育局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八、附则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 单位负责人:
技术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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