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重报.万州中心3、4号楼室内外抹灰分项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以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重报.万州中心3#4# 号楼及车库工程
二、工程地址: 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
三、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四、承包范围:
4.1重报.万州中心3#4# 号楼及车库室内外抹灰分项工程
4.2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文件范围内室内外抹灰分项工程。
4.3除楼梯外所有天棚均不抹灰
4.4外墙抹灰不在承包范围内,但屋面女儿墙、屋面电梯机房、屋面风水井等在内。
五、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5.1承包方式:
5.1.2本合同为劳务承包合同,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利用甲方的管理资源和乙方的劳务资源。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劳务承包范围内,以自己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对内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1.2甲方负责劳务承包所必需的技术管理,物资供给、安全检查、环境监察、施工计划、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验工计价、结算、乙方不含税。
5.1.3在甲方的组织管理下,乙方提供劳务工程所必需的工具和机械设备周转材料进行劳务承包,负责劳务承包期间施工的环保、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并对甲方承担缺陷修复等责任。
5.1.4包工不包料(包辅材、不包主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及包工具机具及辅材、包劳动用品,以一次性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承包。
5.1.5主要包含机具设备有:砂浆搅拌机、灰盆、料斗、斗车、移动式脚手架、灰桷、铁
锹、胶水管、三级配电箱以下的所有电线开关插座灯具、线绳、扫帚、水平管、铝合金楞、搓板、铁板、海绵等、电锤、射枪、射钉。
5.2承包单价:
5.2.1采用一次性综合包干价承包。
5.2.2一次性综合包干价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抢工费、风险措施费、楼层清理费、墙面满挂钢丝网工费用、门窗洞的收边收口、小面积的混凝土修打)
5.2.3单价中含10%的安全风险及安全生产费用,此费用在整个承包工序完工时如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结算时计价支付给乙方。
5.2.4甲方提供(塔吊、砂、水泥、砂浆王、钢丝网、水电)其它均由乙方负责。
5.3.5劳务承包一次性综合单价为( 10.00 元/平方米)
5.3.6本合同涉及到所有乙方完成项目的费用均含在承包单价内。
5.3.7合同签订后,甲乙方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以上单价进行调增调减,否则,要求变动单价的一方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不予认可,同时违约方需赔偿对方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金。
六、工程量计算方式:
6.1工程量按实际抹灰面积计算
6.2小于1.5平方米的门窗洞口不扣面积。
6.3门窗洞口收边收口按展开面积计算。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办法
7.1承包内容施工完后一次性办理结算。
7.2办结算后支付结算款的 80 %。
7.3 经业主、监理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15 %
7.4其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7.5合同范围外签证用工按下列单价结算:技工: 250元/工日、普工:130 元/工日
八、工期要求
1、按甲方制定的周计划工期执行。
2、总工期 25 天。完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
3、工期顺延条件: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应顺延(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空中飞行
九、乙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
抹灰工: 35 人 小工: 30人
乙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减少以上劳动力人数。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本工程当月完成工作量人工工资的5%,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上报给甲方的施工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变更一人,甲方将扣罚乙方500元作为违约金。
十、甲方义务
10.1根据施工图和相关施工文件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标准的交底工作。
10.2负责施工中质量、安全、施工进度、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考核。 10.3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法律、安全、消防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10.4向乙方提供施工必须的技术资料、施工图纸一套。
10.5安排乙方施工任务,做好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
10.6甲方提供的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机具只包括塔吊、其余机械设备工具均由乙方自备。
10.7甲方及时提供施工材料(水泥、砂子、钢丝网)
10.8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定期、不定期对乙方所有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安全检查。
10.9施工主水、主电到楼层。
十一、乙方义务
1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
11.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提供施工现场人员名单、身份证、特种工种施工人员操作证、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件,除特殊工种操作证外,其他上岗证原件经核验后,由乙方自行保管。
11.3乙方对派用人员必须认证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身体健康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小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乙方人员需持甲方核发的“工作证”进行人员登记造册(注明工作证号码)。
11.4施工人员家属、小孩和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工地。严禁使用童工及年龄偏大和有精神类疾病的人工作。
11.5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制定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
11.6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导、教育、监督。
11.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文明施工检查、质量、安全检查。
11.8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防护要求,做好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
11.9乙方所有管理、施工人员的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做饭。 十二、质量要求
12.1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2.2质量为中级抹灰(必须打灰饼)。
12.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各项技术交底,施工中应有质量员做好跟踪检查、监督、指导工作。自觉诚恳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及时纠正指出的问题。
12.4、乙方在施工中出现不合格项目,必须立即返工,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文明施工
13.1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13.2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13.3生活区宿舍、经常保持干净、整洁、卫生。
13.4现场垃圾及时清理,定点堆放;生活环境卫生打扫,厕所冲洗。
十四、安全管理要求
14.1甲乙双发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各级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14.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危险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做好各个分项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
14.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员和安全员的管理,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杜绝一切安全隐患,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因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罚款。
14.4对乙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双方应由主管部门或指定负责人做好交验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查。
14.5、乙方应在承包所在地为职工办理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如若乙方没有给本地人员办理安全生产保险,甲方有权办理,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14.6、乙方应设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班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进入工作面应先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对不安全或有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部位,乙方应立即排除改正后,再进行施工。乙方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合格料具。
十五、材料管理要求
15.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材料管理制度,本着保证质量、节约材料的原则施工,做到材料有节约,设施不损坏,不丢失。
15.2对水泥库水泥进行保管,每天均要采取防雨措施处理。
15.3当天所用砂浆必需使用完不得过夜。
15.4落地砂浆必需回收使用干净。
15.5所用材料应提前报计划。
十六、劳动纪律和现场管理
16.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坚决服从甲方管理,服从主管工长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决不允许和他们发生任何冲突。在现场凡是工长安排的,都应执行,不能当面顶撞,
乙方若违反此规定,甲方将给予经济处罚200/次。
16.2乙方人员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闹事、嫖宿等行为,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人次的罚款,并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6.3乙方必须搞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库房、厕所卫生,安排专人打扫。严禁随意大小便、乱扔食品袋、饮水瓶、烟屁股、烟盒等。垃圾要集中堆放,专人负责清理。 16.4甲方不提供乙方食宿,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做饭。
十七、甲方违约责任
17.1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17.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应在结算前10日通知乙方;在结算后30日内仍不能支付劳务费,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十八、乙方违约责任
18.1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进行分包、转包。在施工中不得发生严重减员、质量不合格又不认真整改或工期严重拖后等情况,一旦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其所干工程量不与结算,并有权进行索赔。
18.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允许而私自停工,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的,甲方将处以500~20xx元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对所干工程量不予结算,并有权索赔。
18.3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节约料具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清除乙方出场,并对所干工程量不予结算,同时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8.4乙方连续两周或累计三周达不到施工进度计划,乙方无条件退场,且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行索赔。
18.5乙方文明施工差,工完场不清,材料堆放乱,甲方有权及时派人进行整理,发生的费用按200元/工日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8.6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完成的项目乙方没人力来完成的,甲方将指定其他队伍完成,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九、履约保证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 1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承包工
程完工后,退还乙方、无利息。
二十一、附则
21.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有关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仍解决不了的,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现场另行协商解决。
2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结算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2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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