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消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市属高校参照执行)结合本校实际,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灭火救援实战水平、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基础建设水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王亚斌为组长、副局长王少云为副组长、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全市学校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二科,具体负责协调、督导学校防火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重点任务
(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橱窗、条幅、电子屏等多种途径,采取课堂教学、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要结合住地环境和火灾事故特点,主动邀请消防、安监等部门入校指导,每月(幼儿园每季)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逃生应急疏散演练,使全体师生了解消防安全基本常识,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技能,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演练要制定好预案,严防学生踩踏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各学校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教学楼、宿舍楼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图书馆、微机室、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无私拉乱接及电线电器开关有无老化等现象;校园及校园周边绿化带枯草树叶有无火灾隐患;门卫、值班室、宿舍是否有不规范使用电暖气、电褥子的现象。要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在隐患排查的同时要按标准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检查维护消防水源,修订完善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防火灾的能力。
(三)集中开展校园消防专项治理
各学校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认真开展消防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十个一律”,即: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的场所,一律停止使用;对校内存在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三合一”或“二合一”的场所,一律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对校内超市、食堂等经营场所留宿工作人员的,一律予以清理;对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路的,一律要清理疏通;对学校办公室、幼儿园活动场所等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的,一律拆除整改;对人员集中住宿区域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对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停用整改;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的,一律改正;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场所,一律予以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一律依法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0日前)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直属学校要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
各学校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建立基础档案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学校逐一督导检查,做好迎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督查组对我市学校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对火灾防控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将预防火灾工作作为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迅速部署、认真组织,制定出切合本地本校实际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二)全面普查,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本辖区的所有学校进行全面普查,做到不漏一校,彻底摸清底数,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严格按照“十个一律”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到位。对投入较大、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并在未整改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排查整治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及时总结上报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于20xx年4月1日前将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教育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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