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合作。开展中国——俄罗斯服装白关清关运输业务,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负责中俄口岸报关报检过境运输及俄罗斯境内清关等事宜。
2.甲方负责在规定期间内从货物到达甲方仓库并办完入库手续起计算5天至10天内装货物从绥芬河运至俄罗斯阿尔焦姆。
3.甲方须提供乙方正规清关手续(报关单、发票等)并负责与俄方具体事宜的协商衔接。
4.甲方提供给乙方由绥芬河至俄罗斯阿尔焦姆的专用货号为" "
5.甲方托运乙方的货物逾期20天未到货,乙方视为货物丢失。按投保货物保价加运费理赔。对未保价的货物按每立方3000美元赔付。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应在货物丢失、损坏证明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工作。
7.甲方在托运乙方货物时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商品款式、规格、价格等。如泄漏乙方的商业秘密,按商品价值的3倍赔款。
8.甲方托运乙方的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及时提货,如逾期5天后不提货,应承担仓储费用。如10天未提货甲方视乙方放弃货物所有权,甲方有权利处理乙方该批货物。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商协商解决。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及时地组织货源,并向乙方提供所发货物的具体名称品牌、材质、货物代码、重量、体积、目的地、收货人、准确地址、姓名。以便甲方能及时地办理出口相关手续。
2.乙方应对所提供的商品信息、报关、报检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部相关责任。(要求甲方验货)
3.乙方发货时必须提供给甲方阿尔焦姆收货人的准确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护照号码。
4.乙方如实地提供给甲方托运货物的准确信息。如因提供资料不实导致的不利后果,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如海关罚款、扣押没收等)
5.乙方在甲方将托运的货物出口报关之前,可要求甲方终止运输,返回货物或变更到达目的地或收货人等。但所有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自已负责。
6.乙方保证托运的货物非仿冒其它品牌服装产地,没有俄罗斯产地标牌,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乙方自负。验货后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
7.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报关所须手续(如照片、服装材料、品牌)
三 结算方式
1.货物到达俄方后,所有款项由乙方货物在俄罗斯阿尔焦姆清关结束后在中国国内一次性结算给甲方。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俄方调整清关运输时,在途货物费用按原协议履行。对未报关报检的托运货物甲方应提前7至1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相应调整。
四 仲裁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方法院起诉。
2. 本协议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甲方不理赔。
3. 按甲乙双方签定的要求,货物由甲方运输,合同以编号为准,甲方的货物并办理入库单为合同的有效依据。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届满时双方可协议延长,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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