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镇优质水稻种植基地建设,发展优质水稻产业,实现水稻种植户收入增加,企业增效,采用“公司+基地+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贫困户”的经营模式,促进贫困地区的水稻培育和发展产业,有效增加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收入,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优质水稻组织收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收购品种及数量
种植优质水稻品种为早熟稻花香7,稻种由甲方有偿提供(稻种每市斤6元),种植面积为亩。商品交售数量不低于产量的80%,即:甲方收购数量为公斤以上。
二、质量标准
甲方按国家优质水稻标准GB/T17891—1999二级以上收购,水稻品种纯度达到99.5%以上(出糙率≥77%,整精米率≥60%,水份≤18%,杂质≤1.0%)。
三、收购价格
优质水稻收购价格按当时常规稻市价上浮0.1元-0.12元,本着农民增收,甲方购得进、销得出、保本微利,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四、收购方式
1、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场地:_______________
2、甲方负责验收(水分,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
3、合格后现金结算。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种植水稻过程中所需的技术服务,帮助协调乙方和信贷部门的贷款问题(种子、化肥、农药等费用)。水稻加工需要工人时,合同户的劳动力可以优先从业。
2、乙方负责优质水稻的种植,20______年6月1日前必须完成插秧工作。并负责精心管理,防止病虫害的发生。
3、乙方在20______年10月1后,将水稻进行收割,收获的水稻在20______年11月1日至20______年12月1日一个月内进行交售。过期甲方有权利拒收。
4、订单面积内生产的稻谷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出售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合同条款,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按所签合同第一款规定出售给甲方的水稻重量的千分之3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合同期间如有其它变动,可另行作以补充。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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