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厂区的各公司及人员:
为加强厂区以内防火安全管理,现对进驻厂区办公的所有公司及人员就严禁吸烟的事情通告如下:
1、凡所有进入厂区区域内的人员,除指定场所(1、集团办公楼4楼天井区域;2、驾驶员休息室;3、厂区大门5米范围内;4金山大道公司的吸烟区),其他区域一律不准吸烟。
2、集团将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各公司及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小组由、五人组成。
3、凡发现进驻公司人员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吸烟,将予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由检查小组成员告知其公司行政办或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罚(外来人员进入药厂吸烟,带入人员应予以劝导至指定场所吸烟);上级部门至厂区检查工作则另行处理。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天内发现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吸烟的,将予以告诫;通告发布三天后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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