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年度审验制度的通知》(浙价费【1993】21号)规定,我校对收费政策执行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校的收费及收费依据文件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坚持按照国家物价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校内所有收费项目做到先报批备案,后收费。目前,我校的收费项目和依据如下:
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同时,围绕收费工作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国家的收费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一)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严格按照规定收费
20xx年度,我校严格按照这些政策和规定做好各项收费工作,确保所有的收费项目合法合规:一是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无擅自、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二是现由学校统一代办的费用仅限于校服费,学习资料购买,如寒暑假作业等。坚持成本
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保证质量,义务服务,让学生从中得到实惠。三是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二)认真执行收费报批和许可证制度,切实做到依法收费我校制订了《希望小学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收费报批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按照教育收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将各项收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学校,并由学校上缴局财基科预算外资金账户,所有收费项目均购领和使用由省财政厅监制的正规票据,并对收费票据的购入、领用和核销实行严格管理,没有“白条收费”和私设“小金库”行为。
(三)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大力实施阳光收费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要措施有:对于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通过校讯通告知每一位家长,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以保证社会、家作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制作收费公示牌,设置于公示栏,以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通过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工程,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保护了每位学生及学校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我校学生都是民工子女,多来自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不少。为了部分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学校采取缓、补等不同举措。对于一次性交不齐的学生,让他们先交一部分,所欠部分等家里宽裕一点时交上,有些学生家庭确实困难,学校给予部分补助,以保证他们能正常入学。
三、20xx年度收费标准与收费金额无变动。
20xx年度,由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学校的收费政策和措施能够落实到位,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得到了家长的肯定与社会的认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在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领导下,做好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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