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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的委托书

2021-03-23 来源:欧得旅游网

  xx市公安局交通纠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办理(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的机动车的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贵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有效。

  委托人:受托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__月__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的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已明确。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被委托人代表(所有人)办理(委托范围)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确认:经办人在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提供的资料有效,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

  委托办理车号牌或识别代号:

  本委托有效期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本授权为经办业务授权,再次委托无效。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授权经办日期: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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