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浚县浚州大道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浚县浚州大道西延段
3、工程内容:雨水、污水、管渠工程。
4、承包范围:清包工
5、工程质量及工程标准:
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标准按照地方检验执行标准。
6、合同价款:(见后附价格表)。
第二条:甲方工作
1、提供图纸、技术指导及技术交底。
2、负责工程施工统一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技术、安全、质量定期检验和工程验收。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5、提供施工中所用的施工材料、机械、场地作业面。
第三条:乙方工作
1、严格按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施工监理程序和施工管理办法组织施工。
2、服从甲方和监理的合理安排,并接受检查检验,不得转包。
3、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测量控制。
4、负责施工现场施工的小型机具及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
5、负责成品管(渠)和施工管线的保护。
6、负责现场材料、物资设备等安全保卫。
7、保持施工场地文明、卫生。
8、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安全。
第四条 质量与验收
1、质量等级:合格。
2、质量管理:现场监理跟踪管理,甲方代表监督检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验收标准:
执行《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标准。
4、验收方式:分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单项验收和交竣工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部位、工序、单项工程等乙方必须无条件修复或返工。
5、质量监督:本工程接受业主和质量监督站监督和质量裁定。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按工程施工进度的80%拨付给乙方。
2、工程完工后,除扣除乙方5%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在一个月内结清。甲方待竣工验收合格后5%质量保证金在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量核实
1、乙方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每周提报一次工程量,双方核实。
2、乙方在施工完工后十天内汇总提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3、甲方在施工完工后二十天内核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保质完成任务。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和甲方同意外,工期不得刻意拖延。
2、甲方要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
第八条:缺陷责任和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全部承包工程。并承担保修费用。
2、保修期限:从施工完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1、仲裁或到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终止时间
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合同付清价款、保修期满后终止。
发包方(签字): 承包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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