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自助茶歇(以下简称活动)的餐饮活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活动时间:20xx年09月20日19:30—21:18
二、活动地点:启东市申港城商业广场EAGLES西餐厅
三、餐费标准:40元/位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茶歇餐费:人民币:
2、发票税金:人民币:
3、支付方式:
4、支付期限:活动结束隔日
本次活动预付款为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在09月18日前甲方支付乙方该活动预付订金,09月21日甲方支付乙方该次活动除预付金外全部款项人民币1140元(大写:壹仟壹佰肆拾元整)。
五、乙方工作内容:
1、茶歇:水果拼盘4份、曲奇饼干3份、小蛋糕3份(以上茶歇为大餐盘的量);
2、饮料:果汁、碳酸饮料、红茶、奶茶(以上4种饮品无限量供应);
3、零嘴:爆米花、花生(限量供应);
4、相关配套提供:餐盘、餐具、饮料杯、餐巾纸、垃圾桶、牙签、饮料、相关服务人员1—2名。
六、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费用,延迟付款,甲方需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负责现场的餐具及其他设备的安装协调工作。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食品留样24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原因。
5、由于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洁给甲方员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此次活动负面影响的责任,并提出相关赔偿。
6、如因甲方原因本次活动未能如期举行,甲方应在20xx年09月18日前提出,如延期提出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及赔偿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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