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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2020-12-16 来源:欧得旅游网

  林管局纪委:

  根据《延边州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在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中,认真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开展乱收费乱罚款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我公司涉及收费的部门为病防站;涉及收费的单位为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城建管理处。其中公司森防站是按照吉林省森防站下发的收费标准,对林区木制品项目进行收费,统一上交到州森防站。自来水公司按照敦化市物价局下发的敦价字[]11号文件《关于水费收缴价格的通知》标准,对大石头地区居民及商业用户收取水费。供电公司是按照敦化市物价局下发的《吉林省电费收缴标准》,对局址区居民收取电费。城建管理处按照《关于调整敦化市城市卫生费标准的批复》(延州价发[20xx]20号),对局址区居民收取卫生费。因此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 资源林政案件罚没款整改情况

  经查,自xx年7月至xx年1月,我局资源林政处共查处29个地块违法擅自开垦林地种植人参,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对违法擅自开垦林地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处罚金人民币755093.00元。由于未及时到延边州财政局领取罚没款收据,我局资源林政处将处罚款全部上缴至大石头林业局财务处,在州纪委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局资源林政处违规上缴罚款现象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专业会议,对上述现象进行了整改,同时对后期所有发生的资源林政案件及处罚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没有发现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同时将违规上缴的款项于xx年9月前已全部上缴延边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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