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域供水一体化工程建成后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根据县有关会议精神及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二、经营主体
20xx年3月30日前,城头乡人民政府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负责全乡主干管以下的二、三级管网和入户的管理、维护和供水经营。相关部门根据各自部门职责,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可靠、正常供水。公司正式运营前解决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改造完善、原有小水厂处置、部分地下水井封填等问题,并建立健全供水一体化运营体制、机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供水水价,加强备用井水源地保护和用水管理、服务,让全乡人民吃上干净、安全的放心水。
三、原有水厂的处置
对现有的水厂实行处置,接入区域供水管网正常供水后,对未经批准的非法凿井和非水厂的自备井全部取缔,用水户全部接入供水管网。对原来水厂的水源井,根据井的状况,保留部分出水量大、水质好的水源井作为备用井,其余全部封填。
四、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改造
全乡入户工程改造与8月30日前全部改造到位,配水管网招标、施工与20xx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排查出的集中居住区3256户需安装智能表,四个村2430户安装普通表的入户工程,进行招投标。工程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合理时间,由乡招标办统一招标。
五、供水收费
按县有关要求,暂按生活用水到户价2.00元/吨、非生活用水2.30元/吨标准执行。全乡将改造老水表,集镇区重新安装智能刷卡水表,用水户的水费由乡镇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按月用户预交。
六、供水服务和监督
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监督、管理和服务等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保证供水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乡自来水公司设置统一服务大厅,配备维修、抄表等专门人员,并设立统一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专人值守,做到有求必应。
七、保障措施
水务站作为供水主管部门,在加快建设供水工程的同时,牵头统筹做好供水一体化前的各项工作,正常供水后要加强行业管理,保障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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