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目常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
3)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人员进行调换。
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和指令。
9)审定承包单位的动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10)审核签发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11)审查承包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
12)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3)审批承包单位的重要申请和签署工程费用支付证书。
1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1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6)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项目监理日志。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根据工程进展进行人员调配,以及调换不称职人员。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签发工程动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
4)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3.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监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及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按专业分工并与其它专业相配合,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3)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本专业部分。
4)负责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核查本专业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实物的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检验。
6)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并作监理日记。
7)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8)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资料管理员职责
1)积极主动收集在监理项目的所有合同、信息、资料、建立台帐,将收集的合同、信息、资料分类编号,复制、分发、立卷归档。
2)负责驻地监理部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所有图纸、文件、资料、书籍、用具等。
3)负责驻地监理部的后勤服务工作、考勤工作,气象记录工作和物质管理工作等。
5.监理员的职责
1)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本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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