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华润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承包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工程,甲乙双方就安全生产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甲方:指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及其合法承继人;
1.2 乙方:指本合同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承继人。
1.3 工程:指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工程;
1.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煤烟囱拆除工程;
2.2工程地点:甲方厂区内;
2.3工程范围和内容:
序号分项工程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
1烟囱拆除工程烟囱高度50m,底部直径4.38m,顶口直径1.7米,砖砌结构;包含脚手架搭建、人工拆除筒体、建筑垃圾外运及施工期间安全防护等工作座1
2.4施工安全风险:
2.4.1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配置;
2.4.2高空作业的脚手架搭建及安全防护风险;
2.4.3安装施工现场的区域隔离、安全警示。
2.5风险防范措施:
2.5.1乙方必须为参与甲方工程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护目镜、电焊手套、绝缘鞋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2.5.2乙方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均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应在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电器检测仪器、仪表,且必须配置专业电工,电工每天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巡查记录;
2.5.3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向甲方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时,乙方必须有人监火并坚守岗位,动火许可证必须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批确认后方可动火。氧气瓶、乙炔气瓶、液化气瓶以及电焊机等焊接、切割工具、设备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施工人员从事焊接、切割等特种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5.4拆除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拆除作业规程标准,乙方自行加装支撑防护,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设备;
2.5.5乙方必须利用隔离绳、隔离网、施工现场区域与甲方生产区域严格区分隔离,保证足够的安全间距,并在各个出入口显眼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警示语。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监护,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合同期限:
3.1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自最后一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2本合同自本合同约定事项处理完毕之日终止。
4、甲方的权利义务:
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文件和会议精神;
4.2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3 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确认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4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乙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4.5监督检查乙方安全设施、防救护器具、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的有效投入;
4.6督促乙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危险源监控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 安全隐患;
4.7查处施工现场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章违纪的违约金和经济处罚有权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扣除。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有权进行调查、统计、上报。
5、乙方的权利义务:
5.1乙方应明确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同时明确现场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5.2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5.3乙方必须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5.4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监控,乙方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定事故应急预案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5.5乙方应确保安全设施、防救护器具、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应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
5.6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登高等作业的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5.7乙方委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8 乙方必须严格规范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厂纪厂规。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非施工地点,在甲方场地严禁私自乱接、拆电线和水管;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任意将火种携带入厂内,按规定着装、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严禁在施工场地喝酒、吸烟、服用麻醉药品,或寻衅闹事;对损坏甲方财物者照价赔偿,严禁发生盗窃、夹带财物等行为。如违反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9乙方的施工用材料、工具等物资在进入甲方场地后,由乙方负责自行保管;
5.10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11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5.12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乙方应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
5.13乙方应按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5.14乙方应与甲方划定施工现场区域,并由乙方负责与其它区之间采取隔离措施,在进出口设置“非施工人员禁入”的标识,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遵守国家《建筑(安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5.1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5.16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5.17若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且及时报送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和工程主管部门,同时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5.18乙方承揽现场设备拆除和安装作业,如发生一系列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经济费用和损失;
5.19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在本合同签订时上交甲方财务部。甲方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违纪的违约金和经济处罚可以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合同履行完毕时,如果乙方没有违章违纪,没有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及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全部退回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6、违约责任:
6.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和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和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及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收取50-500元/次的违约金或经济处罚,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3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乙方承诺除按甲方要求整改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6.3.1第一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承担100-200元的违约金;
6.3.2第二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承担200-500元的违约金;
6.3.3第三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承担500-1000元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5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6.5因乙方安全事故、安全整改而造成的停工整顿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工期延误而造成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
7.1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对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7.2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至法院,无论哪一方起诉,均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8、其它约定:
8.1甲方任何员工的言论和书面文件在经甲方书面确认之前均不代表甲方;甲方的任何书面文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方为甲方有效,但甲方代表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签字对甲方有效;
8.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华润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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