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公共服务“四大专项行动”工作,加快推进旅游交通引导标识规范提升,提升宿迁旅游对外形象,拟在盐徐高速李口出口处、泗阳(西)出口处、洋河出口处,按照长三角《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各新建2块景区引导标识牌,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1.盐徐高速李口出口处,淮安方向、宿迁方向,距离高速收费站500米处各设置一块旅游标识牌;
2.盐徐高速泗阳(西)出口处,淮安方向、宿迁方向,距离高速收费站500米处各设置一块旅游标识牌;
3.盐徐高速洋河出口处,淮安、泗阳方向,徐州、宿迁方向,距离高速收费站750米处各设置一块旅游标识牌,(共6块)。
专此请示,请予批
XX部
20xx年7月2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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