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今天上午,我校五年级(3)班学生X同学在楼3楼楼梯口捡到人民币若干,X同学第一时间交予政教主任处,并请政教主任发出“失物招领启事”,希望失主速到校务办公室领取。
X同学的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作为我校一名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这也体现了我校学生的精神文明素质。 学校号召全体同学学习xx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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