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变电所配电工程委托乙方申请通电至通电验收完成,经双方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教授新村箱变工程
工程地点:科技学院教授新村
工程内容:教授新村二期20#、21#、22#、23#、24#、25#楼室外电力高低压施工,包工包料;教授新村1250KVA箱变及低压设备的安装,调试;教授新村1250KVA箱变及低压分接箱之间的电缆的采购及敷设及连接,电缆井的砌筑;低压分接箱至楼内表箱之间的低压电缆采购及连接;1250KVA箱变两个及所有分接箱有甲方提供。其余材料采购有乙方购买。
承包形式:总承包,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不含配电所土建照明工程费用、配电所内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低压出线
工程、高压进出线电缆、外线工程费用等)
第二条工程总价
合同总价为(RMB):100万元整含税(大写壹佰万元整),以最终决算价格结算。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双方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供电局答复意见书出来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40%40,0000元整,(大写肆拾万元整);
2、设备进厂甲方应支付工程款50%(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
3、工程验收通电合格后30天内付款10%(人民币)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4、双方盖章后合同开始生效。
第四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为配电房内的设备。(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
2、合同范围内的主器材设备及管路.电线.相关配件,双方采用包干方式承包完工结算时不因物价调整或管.线的增减双方均不办理加减账,惟甲方要求追加或变更项目得依原价或市场价办理加减账;
3、本合同含代业主办理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所有工程手续。
第五条甲方职责
1、在乙方提供的图纸上审核确定并签字。
2、保证配合乙方及寿光供电公司施工所需的款项的如期支付;
3、供应乙方及供电公司在工地施工时所需的临时场地及用水用电;
4、向乙方提供用电申请手续必要的相关文件及协助;
5、向乙方提供配电房土建(包括照明、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外线工程等)。
第六条乙方职责
1、向供电局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
2、变电站高低压系统依设计图纸施工及送电;
3、协助甲方向供电公司申请10KV外线施工的手续;
4、自柜体到厂日起履行保固条款;
5、开具本合同价上的工程发票。
第七条技术规范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为施工需求方案及报价单所列品牌为验收依据。
第八条工程日期
1、本合同项签订后75天经甲方与供电公司验收通电(要求外线工程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竣工),如因甲方所造成之原因或付款拖延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若不能如期付款,则乙方按照每逾期一日收取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甲方的违约金;若甲方不能如期支付定金的,则通电时间顺延,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解约
甲方认为合同有中止必要时,甲方需征求乙方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其已完成部分,经甲方认可后依报价单所订定之金额全数付给乙方;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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