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临汾市药草公司古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
八、保证参加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若有违反,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进行投诉,保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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